top of page

關於我們

「中華民國海洋污染防治協會(TAMPC)」於91年3月9日成立,為一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NGO),亦是台灣地區第一個為海洋污染防治所成立之非政府組織。於99年3月正式更名為「社團法人台灣海洋污染防治協會(TAMPC)」。

緣起

  中華民國「海洋污染防治法」已於民國89年11月 1 日正式公佈,對於台灣海洋環境保護之合作,妥善策劃、指導、監督或執行海洋污染防治事項的工作,終於有明確之法源。「海洋污染防治法」明定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執行取締、蒐證、移送等事項則委託海岸巡防機關。

  日本在70年代發生了許多重大的海上意外及污染事件,因此於1976年修正了「海洋污染防治法」,在原條款中增列了「海上災害防止中心」之章節,其策略是希望結合相關單位的支援成立一個常設之機構,藉著這個機構內有經驗的專業人員及充足的設備,希望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執行最有效的防災及污染清除之作業。

  台灣在海洋污染防治工作自民國89年環保署開始建置至民國107年海保署承接持續發展至今已超過二十年經驗,這期間除汲取國外在海洋污染防治工作知識與經驗,也成功發展台灣在海洋污染防治的能量與資源。台灣能源設施均設立於海濱,且台灣海洋環境生態保育亦為海保署重要的執掌業務,一旦附近海域洩油,為避免影響甚或破壞能源設施之正常運作以及海洋環境生態遭受衝擊,油污漂流軌跡之正確預測更是應變處理成功之關鍵因素。然隨著科技進步,油污染防治工作除了結合海氣象數值模式與油污染擴散數值模式進行預測油污染漂移軌跡與擴散範圍,也應用各種科技技術執行現場油污染的監測,如衛星、航海雷達、無人機、無人船、AI影像辨識等科技技術。台灣海洋污染防治協會自民國91年成立至今,持續掌握國外海洋污染預測與監測的最新發展趨勢,並轉而成為我國的資源並順利堆動。同時,台灣海洋污染防治協會在海洋污染防災工作與海洋環境的永續經營,也與國內外產官學建立聯繫管道,以及時趕上國際脈動、擠身世界水平的重要關鍵。
  未來我國產官學界應通力合作,持續精進海洋污染緊急應變模擬、科技監測油污染技術、油污染緊急應變效能及應能量配置規劃、建置台灣四周海域油污染風險等級,以確實落實「海洋污染防治法」之具體成效。

協會任務

  • 積極協助政府推動海洋污染防治及推廣教育訓練工作
  • 協調整合政府與民間之海洋污染防治相關資源
  • 處理海洋污染事件之資訊收集與支援
  • 研發並轉移最新之海洋污染防治技術及提供必要的教育訓練
  • 參與國際相關組織促進國際合作,引進國外經驗
  • 其他與海洋污染防治相關之業務

IMG_9078.jpg

協會登記歷程

立案登記

內政部台內社字第○九一○○一六四一二號

法人登記

高雄地方法院98證社字第29號
本協會98年7月31日於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登記處聲請辦理「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海洋污染防治協會」設立登記,核准發給法人登記證書乙紙。

變更登記
  • 高雄地方法院 113 證他 字第 21號本協會113年1月23日於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登記處聲請「章程、理監事」變更登記,核准換發法人登記證書乙紙。 

  • 高雄地方法院 104 證他 字第 267號
    本協會104年8月21日於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登記處聲請「章程、理監事」變更登記,核准換發法人登記證書乙紙。

  • 高雄地方法院 101 證他 字第 224號
    本協會101年7月10日於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登記處聲請「理監事」變更登記,核准換發法人登記證書乙紙。

  • 高雄地方法院 99 證他 字第 290號
    本協會99年12月10日於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登記處聲請「理監事」變更登記,核准換發法人登記證書乙紙。

  • ​高雄地方法院 99 證他 字第 67號
    本協會99年3月22日於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登記處聲請「印信、章程(更名)」變更登記,核准換發法人登記證書乙紙。

  • 台內社字第 0990025802 號
    本協會99年2月於內政部申請更名「社團法人台灣海洋污染防治協會」,核准換發立案證書乙紙。

bottom of page